Korsuu Goanzeg(構詞原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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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幾項普實台文的構詞原則:

(1) 以詞為單位。台灣話的語詞,也就是英文的單字(word),為表示意念的最小單位。台語詞大部分為雙音節的常用語詞,例如:hosiin, mohe, miqkvia;也有不少單音節的常用語詞,例如:goarn, lie, kab, y;少數由三、四音節來形成,例如:siaolienkef(少年家), qazhngphuea(屁股), hoykazaix(好家在), koputjiciofng(不得已)。普實台文即是以此最小意念語詞為拼字單位,一個語詞由單音節或數個音節所構成。(莊,資訊化普實台文,p.55, ch.5)

(2) 詞內轉調。多音節語詞,除了一些例外情形,多數語詞,除最後一個音節外,前面各音節都要轉調。

  • Dailaam(台南),的第一音節原調是daai,要轉成dai,變成dai’laam。
  • siaolienkef(少年家),前兩個音節是siaux(少)和lieen(年),要分別轉調前siao和lien,變成siao’lien’kef。
  • taautviax(頭痛)這種詞則屬例外,第一音節taau,並不轉調成tau,而寫成tau’tviax,這樣說是無法讓人聽懂的。

(3) 標準詞原則。普實台文為一種文字,為了讓不同地方不同發音的語詞,為讓文字溝通更快速與正確,如無太大的爭議,就儘量採用較通用的拼音詞做標準。例如,台南用Dailaam,而不用Daixlaam,雖然後一種在北部也有不少人使用,但用Dailaam做為台文的標準,就算是發音為[daix’laam]的人,也能了解就是指「台南」之意。至於在講話時,要把Dailaam發音做[daix’laam],基本上並無不可。

(4) 普遍化原則。採用現時台灣人最普遍化的發音為原則。

(5) 台南音原則。台語羅馬字的來源是教會人士在台南發展出來的,所以基本上以台南地區的發音做為文字設計的標準。

(6) 語意清楚可分別為原則。以降低混淆。比如上和最為例,”上”用siong,最用siang,在看文章時,可減少辨識上的困擾。

(7) 詞典原則。普實台文有制定了相當完整的台文詞典,以供使用台文書寫的人參考,在溝通時,儘量使用詞典內已經有的文字做標準,可讓不同人在溝通時能互通詞意,比較不會有產生誤解的問題。

(8) 拼音字原則。就是以拼音字的一般使用法,普實台文都可適用。例如,專用名詞的第一的字母要大寫就是最普遍的一個原則。

APhoy補充:如果有不符合以上規則的語詞要怎麼辦?我認為語言是演進的,就以約定俗成為原則吧,當大家都用得多了,自然就會出現新的標準詞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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